为了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控规修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
(1)第一块宗地位于中心街以南,区明路以西,该宗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M2,调整后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热用地,用地代码为U14,项目名称为市热源厂,调整用地面积为32278.6㎡。
(2)第二块宗地位于兴盛街以北,企盼路以东,该宗地为公用设施用地中供热用地,用地代码为U14,占地面积为1225㎡;调整之后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M2,占地面积保持不变。
(3)第三块宗地位于兴旺街以北,规划五路以西,该宗地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热用地,用地代码为U14,占地面积为2402㎡;调整之后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M2,占地面积保持不变。
(4)第四块宗地位于青花大街以南,规划六路以西,该宗地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环卫设施用地,用地代码为U22,占地面积为2402㎡;调整之后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M2,占地面积保持不变。
(5)第五块宗地位于环卫站宗地以西,紧邻道路,该宗地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环卫设施用地,用地代码为U22,占地面积为2456㎡;调整之后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为M2,占地面积保持不变。如表一所示。
2.规划图则调整
(6)位于兴旺街、盐田路和规划五路,其建筑物退道路红线距离由5m调整为2m。
(7)位于兴旺街、盐田路和规划五路的两处交叉口的道路红线转角半径为
14m,现调整为12m。
(8)第六块宗地位于兴盛街以南,建业路以东。地块二中的建筑物退东侧地块界线距离为5m,现调整为1m。如表二所示
表一 用地性质调整对照表
序号 |
地块位置 |
调整前用地性质 |
调整后用地性质 |
调整面积(㎡) |
1 |
中心街以南,区明路以西。 |
二类工业用地 |
供热用地 |
32278.6 |
2 |
兴盛街以北,企盼路以东。 |
供热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1225 |
3 |
兴旺街以北,规划五路以西。 |
供热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2402 |
4 |
青花大街以南,规划六路以西。 |
环卫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2456 |
5 |
青花大街以南,规划六路以西。 |
供燃气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 |
2402 |
表二 规划图则调整对照表
序号 |
地块位置 |
调整前用地性质 |
调整后用地性质 |
6 |
兴旺街、盐田路、规划五路。 |
建筑物退道路红线宽度为5m。 |
建筑物退道路红线宽度为2m。 |
7 |
兴旺街、盐田路、规划五路。 |
道路红线转角半径为14m。 |
道路红线转角半径为12m。 |
8 |
兴盛街以南,建业路以东。 |
建筑物退东侧地块红线宽度为5m。 |
建筑物退东侧地块红线宽度为1m。 |
二、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畅
联系电话:0417-2909072
邮箱:7900809@qq.com
联系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