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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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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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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营口辽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

建设内容:本工程总设计规模5万 m³/d,其中近期规模为3万m³/d。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多级A2/O生物池( MBBR) +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超滤膜(部分)+次钠消毒”处理工艺流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辽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人:范博宇                 

联系电话:0417-29090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

联系人:任艳

联系电话:0417-2836275

邮箱:74186900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share.weiyun.com/nUWIh43w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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