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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辽河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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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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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润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汽保设备项目

辽宁省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金牛山北街北、中心街以南、建业路东

营口润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营口润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0日,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金牛山北街北、中心街以南、建业路东,建设单位于2019年拟在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3600㎡,投资1000万元建设营口润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汽保设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座二层办公楼,占地面积280㎡,建筑面积560㎡;2座一层厂房,1#厂房建筑面积674.1㎡;2#厂房建筑面积550.9㎡;门卫建筑面积30㎡。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台汽保设备。

 

一、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音,废水及固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⑴ 废气

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生产工序中有焊接工序,针对此工序产生的电焊烟气,在5个电焊点位增设5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捕集效率达到90%以上,净化效率99%以上,未收集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车间内加强通风,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⑵ 污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水污染物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营口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⑶ 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噪声经过隔声、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边角料及次品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利用;焊渣、焊烟灰尘及员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加工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及机油和切削液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二、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所有监测数据需存档备案,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你公司应立即停止项目生产并进行整改,应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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