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5-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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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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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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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鑫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新型建材产品项目 |
辽宁省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兴达街北、小康路西 |
辽宁鑫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鑫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兴达街33号,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在辽宁省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兴达街北、小康路西建设新厂区,厂区总占地面积20776.8㎡,总建筑面积15946.31㎡,主要生产柔性石材、陶特彩砂和粉刷石膏三种新型建材产品。项目拟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 |
一、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项目6#车间(粉刷石膏生产线)投料、搅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脱硫石膏、粉煤灰、重钙粉料仓产生的粉尘经料仓顶部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出口距地面高度17m);7#车间(陶特彩砂生产线)投料、旋转冷却、筛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8#车间(柔性石材生产线)喷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由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6#车间、7#车间及8#车间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8#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经1根距地面高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中的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和NOX,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1台处理效率75%以上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研发中心楼顶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15m;食堂油烟排放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各类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主要为锅炉系统废水、软化水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依托辽宁鑫兴阿特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锅炉系统和软化水系统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水水质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刮涂机、切割机、震动筛选机、混合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建设项目须采取低噪设备,并对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对风机设置设备间内,并加设减振基础、软连接,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建设单位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证设备维持良好的运转状态。经上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厂界四周的贡献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定期返回购入厂家再利用;除尘器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漆渣、废滤棉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二、你公司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所有监测数据需存档备案,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你公司应立即停止项目生产并进行整改,应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四、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公司须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