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3

【字号:

分享:

为了进一步规范辽河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由园区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园区的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政务公开工作要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

二、内容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为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力,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中的积极作用。

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一)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领导及分工;

(二)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三)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及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文件及解读;

(四)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重点工作;

(五)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

(六)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七)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人事任免信息;

(八)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九)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

(十一)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情况检查;

(十二)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形式和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政务公开时间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园区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开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四、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主体作用,经常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园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