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外贸进出口保稳提质,利用外资保稳促优,对外投资平稳发展,不断深化重点区域国际合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2〕3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6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招商三局按照营口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辽宁省2024年度外经贸领域资金项目》的通知第一时间联系外贸企业,并协助其开展申报工作。
目前已有营口隆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营口立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市海天彩板设备有限公司、营口普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营口市博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营口天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萨固密(营口)密封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申报,招商三局后续也会积极配合企业并协助企业沟通市商务局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