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关于协助辽河经济开发区进行用地性质调整的来函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营口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12日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方案的专家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修改方案的基础资料详实,规划修改思路清晰,上位规划梳理比较完整,调整的相关影响基本可控,结论可行,基本满足辽河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要求。专家组建议原则通过我委提出的《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予以公示(邮箱zrzyghbz@163.com密码g2661408),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 2909072。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1日共30日。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