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3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5-3-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2909074(开发区审批服务大厅)
传 真:0417-2909074
通讯地址:营口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营口众合冶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功能无机材料研发及中试基地项目 |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 |
营口众合冶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3月1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