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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建工会的方法和程序

来源:辽河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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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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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凡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都应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根据女职工人数的实际,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

建立工会组织的基本程序是:

一、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步骤

1.建立工会筹备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筹备工作。

2.以筹建小组的名义向上一级工会呈报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并报告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

3.筹备组在筹建工作中,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广泛深入地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宣传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使职工了解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组建工会是职工的法定权利。

4.筹备组可以代替行使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其中老会员重新登记造册,新入会的要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发放《会员证》),建立车间(科室)分会、班组工会小组。

5.做好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提名,也可由上级工会组织和企业协商推荐。推荐时应向选举人或选举单位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6.做好候选人的酝酿工作.将被推荐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材料发到选举人或选举单位,进行充分酝酿,反复讨论,然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大会具体程序见后)。

7.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某一个人为代表和委员;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8.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虽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主任。主席、副主席也可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基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虽会批准(报告格式见附件三).

二、基层工会成立大会程序

(一)由主持人宣布某某厂(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始召开。

(二)宣读上级工会同意组建工会的批文。

(三)汇报工会筹备工作情况。

(四)宣读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

(五)选举

1.通过选举办法(见附件一)。由主持人宣读选举办法,然后征求到会正式代表的意见,如没有意见,就举手表决通过。

2.通过选举工作人员。由主持人宣读选举工作人员名单(事前筹备小组在正式代表中提出初步名单,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征求到会代表的意见,如无意见,就鼓掌通过。

3.工作人员清点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由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和缺席人数。

4.由工作人员分发选票(见附件二),多余选票当众销毁。

5.由正式代表填写选票后,依次投票。投票前请工作人员查看票箱,并封箱。投票顺序为:工作人员先投票,然后主席台人员投票,再会员投票。

6.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票箱,清点回收的选票,并向主持人报告票数,然后进行唱记票。

7.唱记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支持人报告记票结果,由支持人向大会宣读当选人名单。

(五)有关领导致词

(六)会议结束

三、会后事项

1、向上一级工会报送选举结果的报告,同时报送《基层工会基本情况登记表》,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工会干部任免呈报表》

2、上级工会批复


具体筹备方案如下。

一、公司会员(代表)大会拟于×年×月×日至×月×日召开

二、成立工会筹备组

1.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筹备组由×××、×××、×××三位同志组成,其中×××任组长,负责组建工会的全面筹备工作。×××同志负责宣传发动和发展会员,×××同志负责成立工会的材料准备以及与上级工会的联络。

2.公司工会筹备组在公司党委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动员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并依托公司行政管理编制,建立工会小组(分工会)。

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设置

1.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名;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名;女职工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名。

2.委员候选人的条件。(1)是中国工会会员。(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心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参政议政能力,群众基础好。(3)工会主席候选人不能是经审委员候选人。(4)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有一定的财务业务知识。

四、委员候选人推荐的办法

1.各工会小组讨论推荐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将确定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公司工会筹备组。

2.工会筹备组对各小组推荐上报的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名单进行综合平衡,征求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意见。

3.工会筹备组将征求意见后的候选人名单下发各工会小组讨论,达成共识后正式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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