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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辽开管发〔2024〕9号:关于统筹推进辽河开发区“分转子”“个转企”“小升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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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部门:

为培育和壮大辽河开发区实体经济,统筹推进园区的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简称“分转子”)、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小型微型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简称“小升规”),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实现企业税收落地、升规入统,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任务安排,紧紧围绕第五次国家经济普查总体要求,系统落实市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总原则,保持“积极发动、真情服务”总基调,聚焦“培育一户、壮大一户”总方向,以企业项目为主体,强化有效鼓励、激励,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应报尽报、能统尽统,不断做大经济总量,加速实现辽河开发区全面振兴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分转子”培育行动

1.建立“分转子”培育库。全面开展分支机构摸底排查,全面了解园区相关企业规模、经营状况、转型意愿,对升级转型为子公司后可直接实现产值入统或年内预期实现产值入统的分支机构进行精准摸排,形成底数清单,建立“分转子”培育库。

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园区各部门

2.开展培育攻坚。对照培育库,详细梳理确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较好的分支机构列为攻坚对象,结合园区产业规划和招商计划,对分支机构及其总部开展政策宣讲、见面攻坚和密集动员,实施分类指导、落实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转变思想观念、扎根地方建设,更好承担社会责任、地方责任。园区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入户动员,培育库企业实现入户全覆盖,攻坚对象比例一般不低于培育库企业数量的30%。

责任部门:园区各部门

3.优化企业帮扶。结合入户动员,更好地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发现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清单,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帮助推动解决涉转易发问题,切实拉进政企距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效助推企业主动融入新时代园区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大局,营造蓬勃有序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园区各部门

(二)全面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

4.完善“个转企”培育库。根据个体工商户总量和产业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转企对象和培育对象,鼓励符合小型企业划型下限 标准的以及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对达到微 型企业划型上限标准50%的以及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引导转企,不断完善“个转企”培育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园区各部门

5.拓展工作载体。结合“一址多照、 一照多址”工作契机,引导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园区。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公示符合条件的转型升级企业相关信息,助力拓宽市场营销渠道和发展空间。

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园区各部门

6.优化服务举措。根据转型升级企业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协助转型升级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简化转型升级企业的银行账户、资产过户、涉税、社保、医保等接续办理手续。允许转型企业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原则上可保留转企前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

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园区各部门

(三)实施“小升规”培育行动

7.完善“小升规”培育库。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500万元、近三年退出统计调查单位库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并有望达产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不断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园区各部门

8.落实跟踪服务。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帮扶、组织培训、开拓市场等方式,充分调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积极为企业提供财税政策、统计报表等业务辅导,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详细摸排有退库风险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壮大辽河开发区经济总量。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园区各部门

9.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及时掌握投资完成和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重点协调解决企业所需资金和手续办理等问题,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投产达效。将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始终作为辖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引进企业早投产开工、升规入统。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局、园区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各部门要迅速转变思维理念、优化服务观念,将统筹推进“分转子”“个转企”“小升规” 有关工作作为落实国家、省、市战略部署的关键之举,作为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做大地区经济总量的务实之需,作为一项不折不扣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施专班化、常态化强力推进。

(二)实施财政奖励。园区财政部门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分转子”“个转企”“小升规”后纳入规上统计的企业,根据企业对地方综合贡献度、就业拉动、产值大小等因素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政策由园区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工作联动,既要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又要服务大局及时补位,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全域攻坚的浓厚氛围,积极鼓励引导有关企业切实放下思想包袱,客观分析当前发展形势,正确理解园区核心工作,更好地参与到园区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来。园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帮扶责任,组织扎实开展培育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开局、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四)紧密督导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局、经济发展服务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分转子”“个转企”“小升规”以及政策落实工作,同时对各部门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调度,及时了解掌握、疏导解决各部门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总结典型做法,分析经验教训,对工作得力、进度明显、落实到位的各部门进行适当嘉奖,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五)实施绩效考核。将园区各部门推进“分转子”“个转企”“小升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中,通过全区市场主体清单摸排、企业走访动员、重点企业培育库建设等工作的开展,聚焦年度完成“分转子”“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总量,以季度为单位,实施指标考核,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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