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我公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二、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RSu7wSLw0AiETlHauTzNg 提取码: rn8v 。
建设单位: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范博宇
联系电话:1590248041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园区为中心,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从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0日。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