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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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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国家矿监局、辽宁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组近期对各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同时按照10.15日省、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要求,经请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园区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巩固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果,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较大、重特大事故发生,决战四季度,实现安全年,为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行动范围

本次行动的范围覆盖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

1.对企业单位进行全面动员,重点检查,看企业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到位。

2.对重点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行复查,看“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实到实处,有无反弹和死灰复燃的现象。

3.对已经排查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复查,看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治理,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4.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严肃查处,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活动和本次行动是否存在漏洞和死角。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道路交通。要继续开展通勤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通勤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以包代管行为。要加强路面巡查和定点检查,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全面加强道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在特殊地点、部位要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或醒目的告知牌(交警中队)。

2.建筑施工。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施工、转包工程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要深入开展好全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安全整治,强化检查和督查,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对大型建设工程、地下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现场监控等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对达不到法规标准要求、无法保证施工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整顿(规划建设局)。

3.危险化学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要突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对正在进行检维修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局)。

4.消防安全。继续按照省市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冶金工贸。要强化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的管控和整改力度,严厉打击作业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局)。

6.城镇燃气。燃气专班要组织有关部门重点检查餐饮、商住综合体、宾馆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炉灶、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园区燃气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荒草防火。各部门要组织排查包保地块内存在荒草的闲置土地数量,将闲置土地位置、面积等信息记录并留存,安委办负责统计闲置土地信息统一清理荒草;各部门组织企业联络员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清除企业内部荒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从10月20日起到12月底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大排查大治理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0日)。企业自查自纠,将查出问题与隐患报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帮扶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园区各包保部门定期下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按规定时间报送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及时动员,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要对照本次行动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再部署、再检查。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搞好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恪尽职守,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把本次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紧密结合,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深化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本次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全员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举报。

(五)统筹兼顾,确保实效。要将本次行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请各部门在此次行动期间要及时报送动态信息,并于每周五14:00前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情况,园区安委办及时汇总,上报园区分管领导,同时于12月25前将本次行动的总结材料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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